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黑龙江省医保公务员门诊报销
75%。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对门诊特殊治疗发生的,医保内个人自付部分补助75%。
2024年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政策
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就医购药费用,有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一,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
第二,实行最高支付限额管理。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4.2%、4.5%缴费人员500元;6%、6.5%缴费人员1200元;10%缴费人员2000元。
第三,按年度予以保障;2021年普通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予以保障;2024年按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50%支付;2024年起按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支付。
第四、按就诊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在职、退休身份确定报销比例。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60%;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70%。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
参保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由120元调整为300元。
第一,报销不设起付线;
第二,开通三、二级医疗机构医保刷卡业务;
第三,按医疗机构等级设定医保报销比例(三级、二级及以下报销比例分别为50%和70%)。
门诊慢特病是什么?
患有省统一规定的高血压、冠心病等63种病种,参照住院报销比例,每个病种设定年度报销限额。参保人员可向县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慢特病门诊待遇。
综上所述,2024年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政策内容丰富,政策非常完善,条目清晰,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黑龙江省医保报销比例
一、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比例:
1.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
2.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3.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比例:
1.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
2.住院起付线:对成人居民,三级医院72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24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200元;对学生儿童,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150元。
3.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