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提起诉讼的原告应当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我在微信上借了3000元给朋友,说两天后还了,两天后联系不上他,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可以报警吗?
朋友在微信上借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直接开口;看准时机当面要;反向借钱。如果通过上述办法仍没有办法要回借款的话,则可以视为产生了借款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要债。采取诉讼方式要债的,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内仍不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我以前借钱给我一个朋友,他打电话借
借钱给朋友,结果对方借钱久久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对方逾期不还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么?
朋友借钱不还,如果具有诈骗、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则可以报警。但一般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和解或者向法院起诉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当时借钱的时候,因为是朋友就没有写借条,后来找他还钱,他不回微信,也不接电话,任种况该怎么办?
借钱给朋友对方不还钱,处理方式一般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借条是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的强有力证据,如果没有欠条,可以找其他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对方成人债务的录音、其他知道债务关系存在的证人证言等。但无论什么证据,都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朋友借钱没还,也联系不上,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朋友借钱不还的解决途径具体为:1、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不还钱的,那么首先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2、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3、向法院申请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