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一、代位继承是不是合法继承
1、(1)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形式。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这就是我国的代位继承制度。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规定。
(3)被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及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及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均享有代位继承权,且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设立代位继承的目的,就在于保障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生活和经济利益。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法律规定代位继承的种类有哪些
代位继承都有以下法律特征: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
三、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7、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8、在遗产继承时,只有发生我国法律规定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或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这4种情形,继承人才丧失继承权。因此,继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没有对被继承人尽到赡养义务,并不丧失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