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没有登记的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1994年2月1日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法律依据: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_x000D_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_x000D_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_x000D_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