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中关于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乞讨,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既遂如何判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既遂怎么判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胁迫或诱骗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乞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乞讨,人数众多的;(二)多次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乞讨的;(三)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带来恶劣社会影响或给国家、集体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