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民事处罚刑事处罚的区别
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属的有轻微违法或违纪行为人员的一种制裁,同时又是被处分人的行政责任的体现形式之一。它具有强烈的约束力,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可以强制执行。但因其不受司法审查,故被处分人不服行政处分,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途径解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分的种类由不同法规列举,如《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把行政处分规定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一次性罚款(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行政处罚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刑罚
刑罚惩罚的是通常说说的违法犯罪分子,触犯刑法的人才对其实施刑罚处罚.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警告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
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是指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纪,应当予以及时纠正和警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包含了警告,警告到底是属于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要根据行为的性质,工作单位的性质进行判断。
(一)行政处分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公务员法》,处罚对象是国家公务人员,对普通老百姓是没有效力的。
(二)行政处罚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规定的公民,这其中自然也涵盖了公务员。
三、行政处分的种类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