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属于民营企业或者国有企业。如果法人独资这个法人为自然人、民营企业的话,那么这个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民营企业。如果法人独资这个法人为国企的话,那么这个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国有企业。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
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民营企业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公司法》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有限责任公司可否转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公司能转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转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两者不可直接转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何区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职权包括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个人独资企业能注册有限公司吗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注册有限公司。因为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或者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符合以下这些条件能注册有限公司: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以下11个区别:
1、概念不同。一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适用法律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所享受的权利、履行的义务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定和约束;而个人独资企业所享受的权利、履行的义务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进行规定和约束。
3、主体资格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4、投资主体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
5、法律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6、设立条件不同。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成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未做出任何强制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
7、税收缴纳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8、责任承担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资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9、财务核算要求不同。有限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由会计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10、收益分配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需要进行界定和划分,股东仅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收益,而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财产和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是无需界定和划分的,投资人能够享有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收益。
1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步骤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步骤: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提出设立申请;提交申请的有关文件;登记机关在法定的时限内依法予以登记,如果设立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时则应当书面答复,说明理由;发给营业执照;设立分支机构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更,都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使个人独资企业的活动处于有秩序的行政管理之中。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