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没有工作收入的,可以同直接抚养孩子的男方商量,如果女方能分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让其分期支付,实在是分期后也无力支付的,可以以其财物进行折抵,但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即使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无力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也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这是其作为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