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是任意法,非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应当充分尊重财产所有人的意志,对于遗嘱继承更应当如此。遗嘱是财产所有人生前自由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意志体现,只要立遗嘱人自己不违反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即不违反禁止性的法律规定,无论用何种方式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都是适法行为,任何人(包括国家和社会组织)均不得加以干预。
(2)共同遗嘱与我国人民的传统习惯协调一致。我国财产继承的习惯做法是,父母一方去世,子女一般不急于去继承父亲或母亲的遗产,而是等到父母双亡以后,子女们才去分割父母的遗产。父母(夫妻)双方共同订立遗嘱,在许多情况下,也是与这种习惯做法相适应的。
(3)共同遗嘱适应我国家庭共同共有财产的性质。我国现阶段的家庭,一般都是共同劳动、共同生活、收入归家庭共同所有,消费按需分配(只有极少数的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
一、民法典生效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效吗
如果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也就是说,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一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有一部分人确实已经习惯性的认为,夫妻双方当中的一个人去世以后,活着的这一方基本上就全部的继承了逝者的所有财产,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另外,如果没有把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逝者的父母就要求去继承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话,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也是违规的,还有就是,也要先看逝者生前有没有留下合法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