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一般是不能变更的。
离婚协议的更改条件是:必须双方都自愿同意认可就可以更改。只要有一方非自愿的非同意认可的,其更改无效。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
一、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的,反悔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签完离婚协议书又反悔是否可以起诉
签完离婚协议书又反悔可以起诉。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可以起诉离婚,或者修改离婚协议,然后办理离婚协议。离婚登记后解除婚姻关系反悔的,不得起诉或反悔。若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或其他问题反悔,则可再次提起诉讼。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只有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者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不支持原告的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