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的是债务重组会计研究。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时候如果不把债务重组收益与损失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将会导致主表和附表所反映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一致,企业报表上体现的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相互背离。...
如何运用新会计准则解决债务重组问题
(一)正确确定公允价值
(二)关于重组收益的问题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时候如果不把债务重组收益与损失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将会导致主表和附表所反映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一致,企业报表上体现的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相互背离。所以作如下建议:一是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损益。这样处理可以较清楚的了解债务重组损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提高会计数据的质量。二是要求管理层必须区分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损益、经营性损益和非经营性损益,在利润分配时力求稳健。
(三)注意问题
新债务重组准则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国情,又与国际惯例趋同,对旧准则有了较大突破。首先,引入了公允价值,使资产的计量更为合理,能够较客观的反映重组业务发生时资产的实际价值。其次,债务重组双方均计算重组损益,并将其确认为当期损益,使损益的计量、确认更为合理,不仅体现了纯粹的重组损益,也体现了资产的价值增值和减值损益。
一、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包括什么
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包括: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3、债务重组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4、债务重组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