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程全部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违法转包,如有违反,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_x000D_
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_x000D_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_x000D_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_x000D_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_x000D_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_x000D_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_x000D_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