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过期居住证的方式是:可以填写签注申请表申请续期,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系统后台比对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居住地址信息,比对核定不一致的不予签注。
个人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
2、将申请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给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延期。
单位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汇总公司申请续办居住证的员工信息。
2、工作人员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录入续办居住证申请人信息。
3、网上系统审核,续办成功。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