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婚后收益,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协议分配或由法院判决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的婚后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内的以下所得: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通过继承或受赠得到的,未明确只归于一方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