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以下单位和个人自首:(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2)其所在单位;(3)城乡基层组织;(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以下单位或个人投案自首:
一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二是其所在单位;
三是城乡基层组织;
四是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犯罪后一般能向谁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
通常来说,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以下单位或个人投案自首:
一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二是其所在单位;
三是城乡基层组织;
四是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单位犯罪责任人包括哪些人
单位犯罪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非传统犯罪,也是相对自然人犯罪而言的一种社会法律现象。
单位犯罪责任人包括单位和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刑法》第32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犯罪如何认定单位自首
对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自动投案的实施者只能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能是单位本身。既然刑法将上述人员的有关犯罪行为作为单位犯罪处理,其自动投案行为实质上也代表了单位。2、必须如实交代单位的罪行。单位的罪行是所有涉案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的综合体。因而投案者除了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外,还必须交代其所知道的所有其他人员的犯罪行为,否则不能从宽处罚。3、关于单位意志的认定是单位自首之关键所在,它必须是单位整体意志的集中体现,即以单位的名义,且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员决定,如果单位内部在自首问题上有异议,适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认定。4、在认定单位犯罪自首时应注意,在判决书中应明确记载成立自首的是单位而非自动投案人员,以示区别。
向单位领导坦白是否算自首
向单位领导坦白不算自首,要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坦白自己的罪行,自动投案,才算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问:自首后会马上被拘留吗?答:自首后不一定会马上被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一般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需要先行拘留的情形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