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字号,也就是店名的意思。
2、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
3、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
4、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该名称的登记注册适用本办法。
5、所以,个体工商户是可以有店名的,也可以不起店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