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1、利用出资方式进行欺诈;2、对无形资产估价过高;3、以产品投入代替流动资金的投入。合同存在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