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地区员工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需要在工作日期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开始,到下午5:30这段时间提交办理,在申请的时候不需要员工提供相应的费用,而且一般在20天之内就可以继续到账。
一、沈阳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工作日期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沈阳公积金提取地点(铁西区)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西管理部沈阳市铁西区艳粉街57号附近。
三、沈阳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