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签证(Visa
)是一国政府主管机关依法为进人或经过该国国境应当给予普通人员待遇的人士所颁发的签证。普通签证一般发给持普通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国政府为申请入境或过境中国的外国公民颁发不同类型的签证。申请者须根据申请签证种类,提交相应文件和材料。
过境签证指的是公民取得前往国家(地区)的入境签证后,搭乘交通工具时,途经第三国家(地区)的签证。有的国家规定,旅客搭乘交通工具通过其国境时,停留不超过24小时或一定期限的,均免办过境签证(一般都不允许出国际机场)。也有的国家规定,不论停留时间长短或是否出机场,一律须办过境签证。过境签证同入出境签证一样,都有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