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诉案件立案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撤案: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_x000D_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_x000D_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_x000D_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_x000D_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_x000D_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_x000D_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_x000D_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_x000D_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