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医疗过错的听证程序为,由医疗机构与患者双方对诊疗过程是否符合诊疗规范的规定,医患双方各自有无过错进行陈述,参与听证的专家还可询问医患双方,双方要如实回答。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