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况是不能再继承的,除了特殊情况以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
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
弃受遗赠。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第三十五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
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三十六条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
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