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暂住证已改为居住证,从201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将正式实行,成都将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证。
一、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
二、办理材料: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等。
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时间:
15日之内发放,现成都办理居住证一般是受理后一个星期左右即可发放。具体时间咨询办理点工作人员。
五、是否收费: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费。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 第八条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来蓉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在蓉就业且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6个月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