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在使用过程中,也注意查看,在半年至1年内要试验一次。以主部件不损坏为要求,如发现有破损变质情况及时反映,并停止使用,以保操作安全。
高空作业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以上就是关于高空作业安全带有效期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