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无效,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部分无效的,就该部分涉及的遗产内容不能适用遗嘱。如果该部分财产需要继承的,应依《民法典》适用法定继承。
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首先应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划出遗嘱人那部分遗产,继而对这部分遗产按照遗嘱继承。遗嘱中对共有人所有的那部分财产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该部分遗嘱无效,不能对这部分财产按照遗嘱分割,当然也不能按《民法典》实行法定继承。
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现实生活当中,自书遗嘱是当事人自己所签订的一种遗嘱,当然的可能很多的继承人,他们对于这样的一种自述遗嘱的真实性保留,以及或者甚至会因此而发生一些继承方面的纠纷诉诸法院,在此情况之下申请进行司法鉴定,非常有必要。
一、我国的个人写遗嘱有效吗
自己写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自己写的遗嘱,在法律上叫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全程都必须是立遗嘱人自己亲笔写,中途不可以由其他的人代写,并且最后还要有立遗嘱人和鉴定人进行签字。
(一)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二)客体合法
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三)内容合法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