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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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_x000D_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_x000D_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_x000D_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_x000D_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