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政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统一认定、分级管理、分类施策的制度,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组织和监督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做好公告公示、文件审核、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2. 实施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使用公共资金合理有效。3. 培训和指导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人员,提高整个行业的水平和诚信度。除了以上职责外,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监管和惩罚,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公平性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