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侵害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可能导致多方面的财产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工资,交通、住宿、护理费用等,还包括残疾用具费用、必要的康复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丧葬费用以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等。在出现损害后,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