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对方不撤诉怎么处理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对方不撤诉的,需要做好应诉准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二、对方撤诉会收到通知吗
如果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一定会下达裁定书,裁定书一定会向被告送达,所以,被告一定会收到通知的。
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民事案件的原告在撤诉后,法官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制作书面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一种是口头裁定记入笔录。作出书面裁定的一般还能及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法官的做法是只送原告不送被告。而口头裁定的,多数法官的做法是不再通知对方当事人,直至被告到庭时再告诉他,如果不来,就置之不理。
对方撤诉的话被告肯定是会收到通知的,因此被人告了之后不想要官司继续下去,希望跟对方和解的话就要跟对方好好磨一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