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医保如何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广东医保报销中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
二、市内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治疗尿毒症、重型地中海贫血及及中医药总费用占住院总费用20%以上的报销比例再高5%。
三、市外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人按规定转诊到指定转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参保人未按规定转诊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降低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