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是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计算标准,也是纳税人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价格和政府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具体而言,如果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价格高于政府确定的评估价值,就以出让价格为计税依据;如果约定的出让价格低于评估价值,则以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对于评估价值过低的情况,税务机关还会对其进行补差调整。此外,对于没有出让合同或者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规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的确定,纳税人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合法性等原则。如果发现有虚假或者违法的情况,不仅会被处以罚款,还会影响企业的信誉度和经营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出让价格或者政府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出让价格低于评估价值的,应当按照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应当提交评估报告;评估价值偏低的,税务机关应当进行补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