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开具不符合要求者,不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并联系对方财务人员,重新开具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由于现金折扣的问题,造成票面金额大于实付金额,则需要计入财务费用,如果属于销售折让,则需要申报开具销售折让红字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