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女方办准生证在户口所在地就可以申请,如果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准生证只要出具男方初婚未育的证明就可以了。必须是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