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的,那么双方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其中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2、诉讼离婚的,那么起诉方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起诉状等资料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交可以证明应该离婚的事实证据,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据作出判决。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