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破产公司帐务丢失怎么处理
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伪造会计账簿如何处罚
根据会计法规定,伪造会计账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三、公司破产后帐还要查吗
公司破产一般会查账但是不查内账。清算只是按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与内账无关。
清算组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并进行必要的管理后,便开始对破产企业开展一系列的清算活动,其中一项重要的活动就是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应注意以下内容:
(1)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2)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
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3)破产企业负债情况
(4)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
(5)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
用于投资的款项及回收情况及亏损情况及原因;用于还债的款项的本金偿还情况、利息偿还情况以及缴纳罚息滞纳金情况;生产经营投入的款项及亏损情况;办公开支的款项;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用于支付工资、奖金、保险、国家税款的款项;借出的款项情况,借款人、时间、数额、及审批人员;被有关部门罚款罚没的情况。
(6)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
(7)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
(8)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
法律依据:《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