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
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
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债务产生后诉讼前、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及法律文书生效后。
3.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
(1)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故意隐瞒债务;
(2)分割债务时未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
(3)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表现为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或者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而债务全部由被执行人承担。
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
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将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一、撤销的财产其他债权人可以分配吗
撤销保全的财产,其它债权人可以要求分配。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二、财产保全价值高于诉讼标怎么处理?
财产保全标的物价值高于诉讼标的的,法院会按以下方式处理:
1、涉案财产是可分的,法院只需要保全与诉讼标的相当的财产,其他可分财产不予保全。
2、涉案财产是不可分的,被申请人有其他财产的,法院会保全其他价值相当的财产。
3、被申请人没有其他财产的,不论标的物价值多高,法院都可以一并实施保全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