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该婚姻具有法律效力。
被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谓买卖婚姻,指的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方,如其父母,为了索取财物而故意违背他人的真实意愿,强迫他人结婚,包办他人婚姻,侵犯他人的婚姻自主权的行为。买卖婚姻是我国法律所明文禁止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