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21年两项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落地中关村,1.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三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五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2.开展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在示范区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6个园区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如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转让所得,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3号)一、对示范区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