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未成年人在异地偷东西在本地被抓,派出所怎样处理?
未成年偷东西的,派出所需要按照盗窃金额等情况以及未成年人具体的年龄确定如何处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未成年偷东西的金额未到当地盗窃罪最低立案标准,且无其他情形的,不构成犯罪,但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盗窃行为的规定进行治安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偷东西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未成年偷东西的金额达到当地盗窃罪最低立案标准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的,构成盗窃罪,按照《刑法》对盗窃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1)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构成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因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构成盗窃罪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未成年盗窃会留案底吗
不是所有有过前科的人能够取消案底,需要符合前科消灭制度才可以前科消灭是指受有罪判决并被科刑的人在服刑期满或免除刑罚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未犯新罪,即视为没有前科。
对于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除刑罚的犯罪未成年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其前科自然永久消灭,若本人或家人提出申请,可由市法院少年法庭报市综治委办发放“前科消灭”证书。
对处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1至6年不等的考察期内不再故意犯罪的,也有权提出申请前科永久消灭,其程序是:由该市“前科消灭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由公、检、法组成的“前科消灭”考察小组负责对未成年犯罪人在服刑期满后考察期间的悔过表现是否达到了遵纪守法、不致再犯新罪、未发现漏罪等进行考核、调查,经考察审查通过的,报市综治委办公室批准发放“前科消灭”证书。
从此,该未成年人的前科归于消灭,视为未曾犯罪,并依法恢复先前的法律地位。原犯罪卷宗材料由相关司法部门加密封存、不予公开,其刑事处罚、法律文书不再记入其户籍及人事档案。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未成年偷东西,派出所一般责令家长或是监护人加以管教,然后领回家。但是也要具体情况要与未成年的年龄与智力水平,与偷取物品价值息息相关。比如已满十六周岁且偷取金额较大的,构成盗窃,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