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一、结婚迁户口怎么走流程
结婚迁户口,一般要走四个流程,具体如下: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离婚后户口到娘家了!怎样迁回娘家?
离婚后女方户口需要从男方户口所在地迁回娘家的,主要流程有:1、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2、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3、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4、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