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驾驶人信息变化或驾驶证损毁换证
一、办理地点及程序
1、办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和车辆管理所江北分所。
2、首先到车管所02幢驾驶人之家照相、录指纹、领表、体检、查询违法行为情况。其次到二楼39-42窗口办理初审手续,再到二楼63、64号窗口缴纳费用。最后携带以上手续和1张1寸正面免冠近期标准照片,到39-42号窗口办理审核换证手续。
二、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安部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收费标准: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五、条件
1、在本市范围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2、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3、申请人具有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车辆管理所或者分所申请换证;
4、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
5、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撤销的。
六、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
机动车驾驶人相片要求为: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其规格为32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
注:为方便群众,车管所一楼驾驶人之家专门设立《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打印(需签字)、体检、数码照相、录指纹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