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加坡劳工辞职规定
根据新加坡人力部规定,任何在新加坡的工作人士都可以在合约期间提出辞职。只要根据合约规定,告知雇主离职的时间即可。
若雇主拒绝了员工的辞呈,那么就是犯了雇佣法中的条款。
如果确定要辞职,那么就必须书写一封辞职信交给公司/雇主,并留下副本备用。
二、员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辞职:
1、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
3、办理离职工资结算手续;
4、办理离职证明;
5、办理离职社保转移手续。
三、雇主需要承担的费用
根据人力部的规定所示,不论是哪种工作准证(WP、EP、SP),雇主都需支付员工回国的机票费用。
另外,要注意的是,雇主必须要在员工的工作准证被取消前,购买员工的回国机票。雇主也不能因为觉得机票太贵而拒绝支付,或是延迟员工的回国日期。
雇主必须承担的费用还有:
1. 员工PCR核酸检测费用
2. 员工血清IgM抗体检测费用
以上费用均需要在检测的诊所内付清。
另外,根据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规定,核酸和血清的检测应当在不同的检测机构交叉进行,并且,其中一次必须在莱佛士(Raffles)医疗集团诊所或百汇(parkway)医疗集团合作诊所进行检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