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二、同桌喝酒有人死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1、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如果仅有部分人员存在侵权行为,则仅由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实施的人员不应承担责任;
4、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