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有三个。1、强制性不同:拘传有强制性,传唤是一种通知不能使用戒具;2、权力机关不同:公检法都可以拘传,传唤只有公检可以;3、适用对象不同:拘传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原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被告人,传唤对象是所有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