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监高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常拥有较大的权利,很多不直接参与公司管理,但对公司战略决策有建议权和决定权。公司事项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
2、一个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会产生。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3、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都必须依据特定的法规,而且在平时不同的公司可以依据不同的形式进行划分,比如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等。
一、执行董事和监事哪个大?
无所谓大小。
二者分工不同。
监事、执行董事一般都是由股东会(股东)产生的。
二者互为牵制、互为制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当董事、高管有危害公司的行为的时候,监事会(监事)可以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当监事有危害公司的行为的时候,执行董事(董事会)可以对监事提起诉讼。
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一)主要特征
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二)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般特征
1、股东具有广泛性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出资具有股份性
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
这一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有限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4、股份公开、自由性
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同时,为提高股份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
5、公司的公开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这也是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
相比较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是可以上市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认购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各位股东,需要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