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两地同时缴纳社保,待合并之后,社保重复部分由接受地退现金。
2、参保人员离开本市的,参保人员于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内携《劳动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当地人社局社保结算大厅申请办理。社保结算大厅业务窗口审核后:
(1)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有超支的,由个人补足差额后再办理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