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 父母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儿子的名下,那么该房子离婚时归儿子。如果名义上是赠与儿子的,但是登记的却是父母的名义,那么房子属于父母的,只是给儿子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父母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儿子的名下,那么该房子离婚时归儿子。如果名义上是赠与儿子的,但是登记的却是父母的名义,那么房子属于父母的,只是给儿子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查看全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父母为自己子女购房的,离婚时房产的归属根据具体情形而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查看全文
婚后房产首付款归父母所有,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有特殊情况,需由相关部门认定后实施方案。...查看全文
离婚时,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屋或出资可被认为是对子女的赠与,与子女配偶无关。但如果在结婚后购买,则可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查看全文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男方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子,男女双方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而房贷是由买房者一人婚后所得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房子归买房者,也就是归男方。...查看全文
离婚时,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首付款可被认为是父母赠予子女的财产。分割房产时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复杂情况应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查看全文
一、婚后父母给子女买房房子算谁的 1、婚后父母给子女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表明是赠与子女一方的,则该房产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与一方的,则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父母全款为女儿买房,而且是在婚前就给女儿买好的,那么这套房子是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一旦女儿去世,房子产权由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除非女方父母及子女均不存在,房子才有可能完全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女方死前明确立下遗嘱...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父母全款为女儿买房,而且是在婚前就给女儿买好的,那么这套房子是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一旦女儿去世,房子产权由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除非女方父母及子女均不存在,房子才有可能完全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女方死前明确立下遗嘱...查看全文
房产归谁要先看是否属于共同财。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归子女。父母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但是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不一定为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出资并且明确表示...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婚前由双方父母出首付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归该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婚前由双方父母出首付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归该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查看全文
婚后父母付首付,房子归谁?首付为父母赠与,离婚时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割应按法律规定,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认定。待答复确定后实施。...查看全文
父母买的房子在婚姻期间没有明确归谁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指明归一方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直接归一方所有。...查看全文
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是协议,购房或出资是赠与,其归属与婚姻状态相关。结婚前购房或出资只属于子女,结婚后则算夫妻共同财产。...查看全文
父母买房出资应认定为赠与,但若未明确表示,则属个人财产;婚后父母买房需看是否有约定,无约定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分割方式有协议和诉讼。...查看全文
父母为结婚前购房出资,若未明确表示为赠与,则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若婚后购房,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否则按共同夫妻财产处理可分割。分割方式有协议和诉讼。...查看全文
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所有,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共同还贷和增值由得房者补偿另一方。...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对于子女结婚后父母给孩子的房子归谁的问题,主要取决于房屋的赠与形式。如果父母以礼物形式将房屋赠与给孩子,并且已经办理过产权变更手续,那么房屋所有权就完全属于孩子。此时孩子可以自由处理该房屋,比如出售、转让或者继续保留。...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专职律师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已服务16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