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概述

律师回答
摘要:公诉案件庭前审查是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的必经阶段,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管辖、指控明确性、强制措施情况、证据目录等。审查完毕后,如果起诉书有明确指控并附有所需材料,且属于本院管辖,应决定开庭审判。审查期限根据案件性质和程序不同而有所差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包括庭前审查、庭前准备和法庭审判等环节。
(一)公诉案件庭前审查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以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并非径直开庭审判,而是需要经过初步审查,然后才能决定是否开庭审判。因此,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是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的一个必经阶段。
(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审查以下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
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存放地点;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
4.是否附有起诉前收集的证据的目录。
5.是否附有能够证明指控犯罪行为性质、情节等内容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三)审查后的处理
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所需材料齐备,并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四)审查的期限
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审查完毕。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审查完毕。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包括庭前审查、庭前准备、法庭审判等诉讼环节。
延伸阅读
结语:公诉案件庭前审查是刑事诉讼中必经的程序,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初步审查。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内容包括案件管辖、指控明确性、证据完备性等。如果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并附有相关证据,且属于法院管辖范围,法院将决定开庭审判。审查期限应在法院审理期限内完成。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包括庭前审查、庭前准备和法庭审判等环节。在这个程序中,法院将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进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人民的利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第一百九十二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九十六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概述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包括开庭审判、撤回自诉或驳回,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视为放弃告诉权利。被通知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不参加或不出庭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再次提起自诉不予受理,但另行提起...查看全文

刑事一审抗诉案件程序概述

刑事一审抗诉案件程序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收到第一审判决书后五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决定是否抗诉并答复请求人。如抗诉被支持,案件将移交上一级法院;如抗诉被撤回,下级检察院将被通知。...查看全文

二审抗诉案件审理程序概述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可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程序为:提交抗诉书给上一级法院,抄送给上一级检察院,上级检察院审核后可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检察院。...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一审程序的概述

我国刑事案件第一审是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判断。程序包括开庭、调查、辩论、陈述、评议和宣判。当庭宣告处理结果需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则立即送达。...查看全文

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的概述

离婚一审程序概述:当事人提起诉讼后,提交相关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审查通过后立案。法院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书,若调解无效则进入法庭审理。最终,法院会根据法律进行判决。...查看全文

刑事案一审上诉程序概述

刑事案件一审上诉程序分为两种情况:直接在第一审法院提起上诉,一审法院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应在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给第一审法院,上诉形式可以是口头或书状。...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期限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期限为二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查看全文

公诉案件审理流程概述

公诉案件流程及审查期限: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一个月内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十...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二审上诉程序概述

刑事案件二审上诉流程是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对一审裁判不服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程序。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或其辩护人需要准备上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二审审理程序将决定最终的上诉结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服时可以依法申...查看全文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2、刑事...查看全文

刀伤案件审判程序概述

持刀砍人的行为根据主观和客观要件来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或者是正当防卫行为。造成轻伤及以上损害程度一般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查看全文

醉驾案件庭审程序概述

醉驾开庭后的流程概括如下:开庭宣布及个人信息确认,法庭调查核实起诉书内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休庭商议量刑,宣判,释法、法庭教育。...查看全文

民事案件再审程序概述

再审申请要符合申请期限,一般在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提出。同一案件只能申请再审一次,经两级法院复查均驳回的案件不予再审。再审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一般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但当事人众多或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查看全文

民事案件二审审理程序概述

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三十日或三个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二审期限为三个月,但特殊情况可延长;对裁定的上诉案件,二审期限为三十日。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被认定为终审。...查看全文

2023年交通事故案件审理程序概述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包括宣布开庭、宣读起诉状、对方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庭审结束等阶段。法庭辩论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进行,最后由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法庭辩论终结后,应依法作出判决,如能调解则进行调解,否则及时判决。...查看全文

2023年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程序概述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宣布开庭、宣读起诉状、对方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结束。三个阶段:1.宣布开庭、原告发言、被告答辩;2.法庭提问和双方辩论;3.提交更多材料和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庭纪律宣布,审判长...查看全文

交通肇事案件取保候审程序概述

保释程序的主旨是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条件时,法官可以决定是否保释,并根据具体情况加以限制。保释程序突出体现了当事人主义的抗辩性原则,要求法官聆听被告人的辩解并在公开法庭上听取双方的辩论。无论法官同意与否,都必须作出正式裁定,成...查看全文

和解与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但和解过程需保持客观中立,不得偏袒。双方当事人可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和解,但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欺骗等方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确认和解自愿性,审查和解内容是否违...查看全文

刑事诉讼一审程序概述

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开庭审判,不清楚、证据不足的案件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不需要判刑的案件可要求检察院撤回起诉。开庭前准备是为了保证法庭审判的顺利进行。...查看全文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步骤

法律分析:   第一审普通诉讼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   其中有以下步骤:   1、起诉...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