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失踪案派出所处理的流程如下:(1)失踪24小时后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有证据证明失踪人员存在人身危险的,可以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2)公安机关受理后,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3)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4)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