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人是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未达到最低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的人也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_x000D_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_x000D_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_x000D_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_x000D_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_x000D_
(一)重婚;_x000D_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_x000D_
(三)未到法定婚龄。